» 首頁 » IP網路攝影機及錄放影機 » IP網路攝影機 » IPC-FD327
第一項 上一項 下一項 最後一項   總共26 項商品在此目錄

人臉辨識1080P IPCAM網路攝影機-SONY晶片星光級

NT$ 29,000
about USD$ 887.03
料號: IPC-FD327

監視器材人臉辨識1080P IPCAM網路攝影機-SONY晶片星光級

  • 人臉辨識正確率高達99%以上
  • 內建超大容量人臉庫達2萬張
  • 超速毫秒級比對速度,非市售人臉機種可比擬
  • SONY星光級感應器
  • 支援H.265壓縮格式
  • 可同時辨識50張人臉,每秒高達600張人臉
  • 支援白名單自動開門
  • 可離線獨立人臉辨識,無需電腦常駐開機
  • 可提供軟體開發SDK,市售人臉機無此功能
  • 本攝影機不含錄影功能,須搭配NVRDVR錄影機或電腦錄影


IPC-FD327專案工程級人臉辨識系統低價人臉辨識IPCAM低價人臉辨識DVR概論坊間低價人臉辨識IPCAM與DVR, 其功能與一般DVR的「位移偵測」功能類似,只是改成只偵測人臉,但因為低價機種功能簡略,無法辨識與區別所錄下的人是A或B或C, DVR充其量只是錄下許多有人臉出現的影片而已, 龐雜的錄影檔案最終還是需要人工一一判讀, 且若是用於防盜錄影, 現場若只出現人物背面,偵測不到人臉, 則無法錄下歹徒行徑。本專案工程級人臉辨識攝影機, 可用於公司、廠區、大樓門禁管理, 於攝影機中建立人臉資料庫後, 便於作後續的門禁安全或遲到早退統計。而在商店賣場的應用上, 可作男女人流統計、顧客表情心情統計, 或事先於攝影機中建立慣竊黑名單人臉,便於商場店家提高警覺,及早發現、及早防範。辨識率99%以上不辨識人臉只能框選畫面中的人臉還常將橘黃色的物體誤判為人臉不辨識人臉只能框選畫面中的人臉還常將橘黃色的物體誤判為人臉人臉資料庫高達2萬張人臉庫無人臉庫只能框選畫面中的人臉無人臉庫只能框選畫面中的人臉辨識速度單畫面可辨識50張人臉每秒最多12個畫面即每秒50x12=600張人臉單畫面可辨識1個人臉每秒約辨識1個畫面即每秒1x1=1張人臉單畫面可辨識1個人臉每秒約辨識1個畫面即每秒1x1=1張人臉門禁功能可使用白名單控制閘門開啟無無語音輸出可依據不同人臉播放不同語音語音可自行錄製無無專案軟體SDK本公司可配合不同專案開發客戶專用軟體

產品特色:

  • 人臉辨識正確率高達99%以上
  • 內建超大容量人臉庫達2萬張
  • 超速毫秒級比對速度,非市售人臉機種可比擬
  • SONY星光級感應器
  • 支援H.265壓縮格式
  • 可同時辨識50張人臉,每秒高達600張人臉
  • 支援白名單自動開門
  • 可離線獨立人臉辨識,無需電腦常駐開機
  • 可提供軟體開發SDK,市售人臉機無此功能
  •  本攝影機不含錄影功能,須搭配NVRDVR錄影機或電腦錄影
 

影像感應器1/2.8” 200萬 星光級 SONY STARVIS IMX327解析度1920(H) x 1080(V)寬動態範圍120dB智慧型寬動態範圍最低照度0.001 Lux照明內建4個高亮度白光LED訊噪比大於50dB (AGC OFF)曝光模式自動曝光、背光補償安裝角度上下不超過15度人臉最小像素50 x 50辨識靈敏度可調整辨識性能單畫面可同時辨識50張人臉每秒辨識高達600張人臉人臉框顯示可設定為開/關偵測區域設定支援圖片上傳FTP/HTTP黑白名單支援人臉庫數量2萬筆人臉庫辨識率99%以上網路埠RJ45 10/100M網路埠警報I/O1路繼電器輸出/聲音1路聲音輸出,可自訂語音播放影像編碼格式H.264/H.265主碼流1920x1080, 1280x960, 1280x720次碼流704x576, 640x480, 352x288壓縮碼率128Kbps ~ 8Mbps CBR/VBR可調網路協定TCP/IP, PTP, NTP, DHCP, UDP, RTSP, HTTPONVIF標準ONVIF 2.4使用電源DC 12V 2A防水IP66防水尺寸長19 x 寬8.5 x 高7.3 公分重量570g

 

 





https://cctv.yaba.com.tw © 1999 YABA 亞霸科技館



TEL:03-4021676 FAX:03-4024086
網路電話:07010236669, LINE ID:yaba.com.tw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AM 9:30至PM 5:30
敏希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288489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67號
service@yaba.com.tw © 1999 YAB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內容未經授權而複製、轉載、重製將觸犯著作權法,本公司將追究刑民事責任不予寬待